【民间-关注垃圾焚烧】“追踪全国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信息公开”一期简报
追踪全国二恶英重点排放源
信息公开申请 2012年4月 第1期
根据2010年10月19日,九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号)中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每年年底前,各省级环保部门依法公布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于2011年12月开始,向全国31个省市(除港澳台地区)环保厅/局以及国家环保部,申请“2011年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截止2012年4月23日,已有19个省市环保厅/局(含国家环保部 )给予回复,其余省市还需进一步跟进。
经过3个多月的跟进,本期简报主要发现:
1 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信息公开举步维艰:
Ø 获取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信息难。此次信息申请前,全国只有广州、四川、青海、河南四省主动在其环保厅网站公布了本省“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而通过信息公开申请及跟进,目前只有贵州和陕西省回复了企业名单。广东省在主动公开信息和答复申请内容两方面,表现最好。
Ø 针对同一申请内容,公众无法获知不予公开的准确理由。在已收到的各省市回复中,不同的省市环保部门回复情况各异,湖南“因国家环保部还未答复,未能答复”,海南、河南“属过程性信息,不予答复”,北京“涉及国家机密,不予答复”,江西、广西“统计中,还没名单,答复不了”、天津“目前没有检测能力,无法提供该名单”, 安徽“申请信息涉及环保部对外合作重大课题,不属于公开内容”,新疆“申请内容可能对新疆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不宜公开”,其他省市也表示没有相关内容,无法回复。
2 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效率和重视程度低:
Ø 15个工作日内获取申请内容的回复难。除国家环保部、北京、河南、宁夏、江苏、上海、安徽、江西七省市外,大部分省市环保部门不会在15个有效工作日之内主动回复信息。待到15个工作日后电话咨询,才去核实这个申请,一再拖延回复时间。
Ø 跟进过程长,程序冗繁,回复效率低。跟进过程中,发现大多环保部门沟通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要跨部门才能找到相应的负责人;且沟通拖延回复的理由大多是“需走一定程序,具体答复时间不确定”。
我们的诉求:
1 请未公布该信息的环保局,依据《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每年年底前,各省级环保部门依法公布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中的规定,尽早公布名单;
2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效率:包括简化信息公开程序,确定受理部门及人员,重视公众的信息申请。
民间-垃圾焚烧 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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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3日
附表:国家环保部、各省市环保厅/局 回复情况
省市环保局/厅 |
是否主动公布 |
回复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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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回复 |
回复内容(精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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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 |
× |
√ |
你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目前,我部尚未掌握2011年二恶英排放源信息 |
仅申请安徽省2011年二恶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 |
湖南 |
× |
√ |
因国家环保部还没有批复,故不能提供名单给你 |
|
江苏 |
× |
√ |
你所申请的信息,我厅不存在 |
|
上海 |
× |
√ |
申请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
|
云南 |
× |
√ |
我省目前尚没有监测,没法提供准确信息 |
|
安徽 |
× |
√ |
申请内容涉及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重大科研课题,不属于公开内容 |
|
北京 |
× |
√ |
申请内容涉及国家机密,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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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 |
√ |
申请的信息,我厅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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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 |
√ |
申请获取的内容已通过省环保厅网站公开发布 |
回复的网址: 二恶英类POPs重点监管排放源企业名单可在《广东省持久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内查阅: 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105/t20110519_117766.html |
贵州 |
× |
√ |
邮件回复贵州省二恶英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 |
|
天津 |
× |
√ |
我市不具备二恶英监测能力,拟定各部门协调后,择时公布 |
|
四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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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二恶英企业名单(http://www.schj.gov.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9059&Itemid=2937); 关于申请,回复说没有收到 |
江西 |
× |
√ |
您询问的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行中,目前该项工作尚没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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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 |
√ |
申请内容可能会对新疆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故不宜在网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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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 |
√ |
申请内容属于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重大科研课题的有关内容之一,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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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环保局/厅 |
是否主动公布 |
回复情况 |
备注 |
|
是否回复 |
回复内容(精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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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 |
√ |
所申请信息属于过程性信息,不属信息公开范围 |
其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布的《关于开展二恶英排放重点行业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设施情况检查的通知》http://www.hnep.gov.cn/tabid/75/InfoID/23304/Default.aspx (含二恶英排放源企业名单,可回复内容却说是不属于公开范围) |
陕西 |
× |
√ |
回复了2010年国家环保部统计的陕西省3家二恶英排放源企业名单,2011年本省的正在统计,今年6月份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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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 |
√ |
正在统计,另属于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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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 |
√ |
未形成“2011年浙江省二噁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我厅已要求全省各地对国家确定的四大重点行业可能产生二噁英的企业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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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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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回复说相应部门搬家,找不到负责人,无法跟进 |
内蒙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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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15个工作日,未回复 |
山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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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请回复说要身份证复印件,书信再次申请 还未到15个工作日 |
重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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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15个工作日,未回复 |
山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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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66226619,该受理电话不存在,无法跟进 |
甘肃 |
× |
× |
|
已过15个工作日,未回复 |
河北 |
× |
× |
|
已过15个工作日,未回复 |
青海 |
√ |
× |
|
其政府网站主动公布了二恶英排放源企业名单(http://www.qhepb.gov.cn/hjgl/wrfz/gywrfz/zdqyqjscsh/201110/t20111029_31639.html?keywords=%E4%BA%8C%E6%81%B6%E8%8B%B1) 已过15个工作日,未回复 |
湖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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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15个工作日,未回复 |
吉林 |
× |
× |
|
已过15个工作日,未回复 |
黑龙江 |
× |
× |
|
已过15个工作日,未回复 |
宁夏 |
× |
√ |
尚未划分二噁英重点排放源企业名单,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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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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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依申请公开链接错误,无法申请 |
附件 | 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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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二恶英污染源名单简报.pdf | 186.53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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